对仲裁管辖有异议可以拒不到庭吗?

对仲裁管辖有异议不可以拒不到庭,而应当提起管辖异议。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,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。如果拒不到庭的,仲裁机构可以缺席裁决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》第六条
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。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。
第二十条
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,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。
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,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,由人民法院裁定。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,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。
第四十二条
申请人经书面通知,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。
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,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裁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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